京華時報訊(記者王晟)昨天,記者從市質監局獲悉,從下月開始,本市將強制使用低污染的低硫煤。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煤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。
  北京市質監局介紹,為保障北京清潔空氣計劃的順利實施,市質監局日前發佈了最新的《低硫煤及製品》地方標準。新標準規定,從今年8月起,本市所有用煤企業(無論民用還是工業)都須使用低硫煤(京標煤),硫的含量需要小於等於0.4%。
  此外,為防止散料存、運、銷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污染,新標準特別要求,除民用煤,除蜂窩煤之外,必須使用包裝袋或包裝箱包裝,並對產品進行批次、生產日期等信息的標註。
  市質監局表示,將對煤炭生產銷售點進行抽查,如果所售煤炭的污染指標超標,那麼質監局將聯合相關部門暫停生產點的生產資格,並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。  (原標題:北京下月起強制使用低硫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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